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日前,苏州市财政局完成了对2016年度列入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范围的138个项目的再评价。目前,再评价结果已在苏州市财政局及预算单位网站进行公开。
在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苏州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委托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预算单位上报的自评价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复核,出具数据复核报告,并邀请江苏省委党校、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市职业大学、苏州市人大等单位的绩效专家及市财政局预算处负责人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再评价。经评审:“优秀”项目20个,占14.49 %,“良好”项目108个,占78.26%,“一般”项目10个,占7.25 %。
针对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指标设定不够完善造成评价基准偏差、项目资金相关问题影响客观评价结果、项目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升以及内部沟通协调不够影响绩效工作效能等问题,苏州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提出了建议:一是合理确定绩效目标,规范指标设置;二是规范项目预算管理,加快进度执行;三是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助推目标实现;四是完善评价基础工作,服务预算管理。(苏报融媒记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