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籍驾驶员张某酒驾后肇事逃逸,车还没有停稳,就被交警逮了。
事发当晚,昆山交警张浦中队民警在昆山市张浦镇新吴街学士路路口西侧处警时,发现一辆苏B号牌的轿车正在停车,但停了几次也没有停好。民警上前检查时,惊讶地发现该车车身有明显刮痕,遂对驾驶员张某进行询问,又闻到他身上有股浓烈的酒味,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但张某拒不配合。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张某强制带至昆山市第六人民医院抽取了血样。期间,民警又接到了在新吴街维也纳酒店门前路段一起逃逸事故,肇事车辆的特征与张某所驾小型轿车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后经调查,正是该车驾驶员张某酒后驾车在新吴街维也纳酒店门前与一辆现代轿车相擦后,驾车逃逸。
经鉴定,张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259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
据张某称:自己来昆山出差,订好了维也纳酒店的房间,在张浦的朋友家喝完酒后,驾驶车辆准备回酒店住宿,因为不熟路况,开过酒店门前准备掉头的过程中,与一辆轿车擦了一下,知道自己是酒后驾车也不敢报警,更怕对方报警后自己会被处理,心想如果找对方车主协商又怕被敲诈,所以索性驾车离开现场,打算将车停到远一点的停车场,谁知刚准备停车的时候就看到穿着反光背心的交警,正在犹豫是继续把车停好还是换个停车场,就被交警查到了。平时在饭店吃饭喝酒了都会找代驾,因为知道不能酒后开车,当天只是觉得路程比较近,不会发生意外,谁知道意外的事情一个接一个,真是不该心存侥幸啊!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自己因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相应的车辆损失,还要被依法追究肇事逃逸和醉酒驾车的责任,真是掉门牙肚里咽——有苦难说。(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潘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