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佳)商家创新标价,不是不可以,但关键得让消费者看得懂,钱花得明白。昨天,市物价局发布相关信息,2017年12月,全市共受理价格信访举报1428件,比11月减少了5.12%,其中,商家标价含糊其辞,让消费者钱花得很憋屈。
2017年12月投诉统计数据显示:天气寒冷,旅游、宾馆酒店相关价格诉求持续减少;房地产及中介相关价格举报投诉也随着联合检查整治规范而减少;圣诞节的到来、各类寒假培训班预报名等因素,让网络购物、教育等相关价格信访举报有小幅上涨,对机动车停车、商品零售、物业管理、社会服务等相关问题的诉求量与2017年11月相比,基本持平。从反映类别上,排在投诉榜数量前5位的分别是停车收费、商品零售、物业管理、社会服务、网络购物。
前段时间,市民郝女士致电12358,反映其到观前街附近某“农家饭店”用餐,该饭店菜单上有一道菜名为“老苏州四块肉”,标价是春天、夏天、秋天、冬天各多少元,末尾是合计180元。“既然同样是块肉,为啥价格不一,商家也没有特别说明。”郝女士觉得这家饭店标价有歧义。经现场调查,检查人员发现郝女士反映的菜肴实为一道拼盘组合,分别包含了四个季节四种做法的四个拼盘,标示了春天、夏天、秋天、冬天代表了四种味道,价格也分别标示,四块肉”可分别“点餐,也可整体点餐,整体总价为180元,但每一块肉的品名、做法等实实在在的内容,商家并未标清楚。
“严格来讲,该饭店涉嫌明码标价不规范。”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郝女士投诉的这“老苏州四块肉”,以春、夏、秋、冬为名标价,并未直观地说明其具体内容,容易造成消费者尤其是外地游客的误解。
“经营者为了彰显文化特色和菜品内涵,可以采用这种创新标价,但必须说明其真实内容,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明明白白消费。”物价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消费时遇到这类创新标价,千万不要只看“名字”,要问清具体内容再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