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邢智丰) 近日,浙江嘉兴的沈女士找到本报,请求本报能够帮她养女找到亲生父母。
沈女士介绍,她于1992年10月9日(阳历)下午在吴江盛泽的一间出租房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女孩当时身穿一件系带的和尚袍。养女的出生年月是1992年6月18日(阳历),是她们家第二个孩子。“她的生父母告诉我他们当时被政府罚款6000元,而且房顶都被拆了。”沈女士说,由于当时是熟人介绍领养的,她和女儿的生父母相互都不认识,也没有留地址和联系方式,只知道女儿的生父母是太仓人,生父属羊今年应该51岁,生母属鸡今年应该49岁,当时都在一个染厂打工。
沈女士表示除了这些信息外,她当时给孩子的生父母留下了一个错误的信息——说自己是苏州平望人。“现在我想通过你们帮忙寻找女儿的生父母,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也想尽孝感恩她的生父母。”沈女士希望女儿的生父母看到这则新闻后,能够跟她联系。如果您对其中信息或对该件事情有所了解,请与本报联系,电话13962408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