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纯)不久前,交警金港中队在辖区双朱路例行检查,一辆“奔驰”轿车企图快速通过时被民警拦下。不出民警所料,开车的果然是一名“酒司机”。
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李某有没有喝酒时,李某一口否认。不过,随后的酒精呼气检测就让李某“打脸”了。根据检测结果,李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4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这下,李某不得不承认,晚上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一些啤酒。
随后,民警要求李某出示证件,但他表示自己并未随身携带证件。事实上,李某又撒谎了,经过调查,民警发现,2016年,他就因危险驾驶罪被江阴市公安局处理过,当时驾驶证就被依法吊销。
目前,李某因饮酒驾驶、无证驾驶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