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世元 记者贾黎)日前,盛泽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盛泽汽车站对面加油站内,发生一起轿车撞击加油机的单车事故,肇事车驾驶员凌某疑似酒驾。盛泽交警中队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往事故现场。
据当时正在加油站内巡逻值勤的联防队员程某称,肇事车为一辆红色马自达。事发时,马自达从加油站北面出口处缓缓驶入加油站,开到一台加油机旁边时,马自达丝毫没有减速,径直撞上了加油机。随后,马自达又开始倒车,倒了几米后又往前开,马自达又撞上了加油机边上的水泥台阶。
程某一看情况不对,立即勒令驾驶员熄火停车,驾驶员凌某下车后几次逃离现场未遂。随后,民警便赶到现场将其控制。当出警民警询问凌某情况时,一身酒气的凌某否认驾驶车辆的行为。民警当即将其带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检验。检测结果显示凌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3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据酒醒后的凌某描述,事发当晚,他邀请朋友潘某,在盛泽舜湖西路上的一家夜宵店吃宵夜。期间,他喝了一瓶半的白酒,潘某喝了红酒。吃完宵夜后,潘某打车回家,凌某则驾驶轿车回家。由于对盛泽路况不熟且喝了不少酒,凌某竟然找不到回家的路,在盛泽镇上兜圈。直到车子没油了,凌某才驾车进加油站内加油。谁知,酒精作用下,凌某没控制好车子,撞上加油机。
盛泽交警中队民警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是非常危险的行为,醉酒驾驶则更为危险。凌某醉酒后驾车撞击加油机的行为是极度危险的行为,在加油站内一旦发生意外极易造成燃烧和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希望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进入加油站后,遵守加油站内的行为规范,保障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