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姑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先后收到两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申请,经办案仲裁员多次协商,两起集体争议案件都在庭前以调解方式解决,所有涉案员工都如期拿到了所欠的工资总计13万多元。同时,两起案件的劳动者为了表达感激之情,都向办案人员赠送了锦旗。
杨某、潘某、雷某等11人在姑苏区一家饭店厨房打工,有一天因他们其中一位忘记关掉燃气灶,导致饭店厨房失火,所幸物业人员及时发现火情,才避免发生一起重大火灾的发生。饭店经营者认为,这场火灾造成自己损失5万多元,造成的损失应从所有厨师的工资中扣除。而杨某他们普遍认为,火灾造成5万多元损失的说法夸大其词,老板扣发他们5万多元工资的行为是没有根据的。由于双方关于损失数额存在较大的分歧,仲裁员先后组织了三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为了打破僵局,仲裁员到火灾现场调查取证,证实火灾的确给饭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是远达不到经营者所说的5万元损失。面对事实,饭店负责人的态度开始有所缓和,经过第四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饭店经营者一次性付清了杨某等11人共计5万多元。对于这个结果,杨某这些员工表示满意,特意买了一面锦旗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他们说,有了他们调解,这下可以高高兴兴回家乡过年了。
据姑苏区劳动关系仲裁院副院长夏斌介绍,姑苏区每年都要接到劳动争议案件近1000起,调解成功率在70%左右。那么他们调解的秘诀是什么呢?那就是注重深挖细节把握争议焦点,避免劳动者的诉累;同时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注入了温情,从而既能优质高效的处理了案件,又赢得了劳资双方的尊重。
另外,劳动者在遭遇拖欠工资等行为时,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劳动者首先可以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其中,劳动者证明自己和企业的劳动关系最为重要。(看苏州记者 沈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