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在苏州市新闻发布厅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太湖将在2018年2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太湖水域全面实施封湖禁渔。
2018年的封湖禁渔通告进行了两处修改。一是太湖三个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即太湖银鱼、翘嘴红鲌、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青虾、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梅鲚、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三个保护区的核心区率先实行全年禁捕。二是将苏州湾500KV同木线铁塔以东水域增设为禁渔区,全年禁止渔业捕捞作业。
江苏省太湖渔管办从19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封湖禁渔制度,在全国内陆湖泊最早实施封湖禁渔,几十年来为太湖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7年,省太湖渔管办加大资源养护力度,加强封湖禁渔期法治宣传和渔政执法,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圆满完成了封湖禁渔期管理目标。全年太湖渔业捕捞产量为 6.8万吨,产值约 6.2亿元,渔民捕捞收入人均3.1万元,太湖渔业总量、渔业经济总量和渔民收入实现三增加。通过捕捞共输出碳8128.5吨、氮2021.5吨、磷 436.5吨,大量优质水产品供应市场,百姓得到实惠,充分体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针对2018年封湖禁渔工作,省太湖渔管办将以太湖生态保护优先和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会同沿湖两省四市地方政府和涉水部门严格按照封湖禁渔期的规定抓好各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加强渔政执法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在渔村社区继续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长廊,组织渔政人员发放张贴封湖禁渔通告,努力做到全覆盖。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渔具渔法,强化日常巡查执法,组织开展对电鱼毒鱼、三无船只侵渔、底拖网等非法捕捞的专项执法行动,做到联合执法定期化、编队巡航常态化、突击检查精准化,大力打击渔业违法活动。推进两法衔接深度合作,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两法衔接的震慑力。
大力加强三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
严格按照农业部长江流域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的要求,联合沿湖地方政府积极稳妥地推进太湖三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
做强太湖放鱼节品牌
加强与沿湖各级部门的合作,举办太湖第十届放鱼节,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生动、活动简洁、影响广泛的系列放鱼活动,充分发挥“太湖放鱼节”国家级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的品牌效应。
加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
继续开展以渔控藻工程项目,进一步优化渔业资源增殖养护措施,合理调整放流品种,提高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生态、经济和社会的综合效益。
开展生态修复
联合科研院所,以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修复太湖水域生态为目标,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组织编制好新一轮《太湖渔业发展规划》,以期实现太湖水环境改善,太湖三白等水生生物资源量明显回升。(看苏州记者 赵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