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天笑)去年春节期间,在全国124个城市PM2.5超过300以上的情况下,苏州市区除夕晚上至年初一早上,PM2.5峰值指数仅为32,同比下降91%,禁放区内火灾警情和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案(事)件实现“零发生”。为了继续守护苏州的蓝天白云,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将继续执行“禁放管控”。
2017年8月1日起,《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正式实施,同时在综合考虑禁放区域合理布局和征询民意的基础上,苏州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将原有禁放区域扩大到464.3平方公里,涉及人口增加到249.8万人。
今年大年三十、年初一、年初四、年初五和正月十五也将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除“一级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全市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警力将参与管控行动,将在每个新村、小区、广场、商业区都部署管控人员,加强区域内巡逻检查,及时规劝、阻止燃放行为;其他节日期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公安民警在日常社区管理、路面巡防工作中,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依法教育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