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大肆破坏生态环境 一方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广东东莞观音山自然环境清幽,原始次生林苍茫连绵,独具自然生态特色。然而,就是在这风景秀丽如画的自然风光中,却发现有多处私建的“豪华坟墓”、违规建设的违章建筑等,大煞风景。一方在积极维护公共利益,一方却在大肆破坏生态环境。“当初开发观音山森林公园确实具有很大的风险与挑战,而挑战的本质是现在做未来该做的事情。至于未来的事情该不该现在做,决定它的关键是社会历史价值和市场。”实际上,这个投资更像是一场奢华的赌局,对于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来说,赢,功在当今,利在千秋;输,倾家荡产,分文皆无。
观音广场全景
“豪华公墓”和违章建筑
大煞风景
前不久,有游客称,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发现有“豪华坟墓”,“在主干道佛光路上就能看见坟墓,很煞风景”。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党工委委员蔡日华在接受广东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豪华坟墓本来就存在,村民为了祭拜祖宗在重阳节期间就把坟墓翻新了。公园内有些坟墓早在公园建设之前就已存在。
《北京青年报》2017年12月4日的一则报道援引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陈景玉的话说,“按照规定,国家森林公园不能私建坟墓,即使是他们申请建坟,我们也不可能批准。”据介绍,近几年以来,有村民在水库边的小路上私自修建铁门,方便村民进入园内。公园管理者在发现后,对村民进行劝说、制止后,都无法阻止村民进园建坟。
据了解,突出的“豪华公墓”已存在多年,共有5处,最新的公墓建于2017年清明前后,由当地石新村的村民私建而成,占地规模从50至100平方米不等,其中两个坟墓甚至占地300平方米。陈景玉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个现象,取缔不法坟地,还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一个清静。”
密集的高压线横穿观音山,给游客造成安全隐患
蔡日华曾对媒体表示,旧墓翻新有没有扩围,还有待进一步调查。观音山存在“豪华坟墓”的现象被媒体曝光后,东莞市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很快回应称,当前正处于前期调查阶段,不能透露太多的具体细节。
知名评论人、杂文作家乔志峰撰文指出,相关部门所承诺的“调查”,到底有还是没有?即便由于情况过于复杂尚未有最终结论,那么截至目前到底进展到了什么程度,能否公布一个阶段性的调查报告?“调查”无限期拖延,问题便无限期搁置,恐怕不仅难以服众,更是损害了相关部门乃至地方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一位长期关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的人士认为,当地有关部门只要依法办事即可。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建造坟墓,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现有的坟墓,不管是旧有的还是新建的,并不属于“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所以,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除了“豪华公墓”之外,公园内修建违章建筑的现象也较为突出,观音山负责人称,2009年信鹏彩石厂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建厂开业,占地约4000平方米。其建厂未经过观音山公园、林业部门批准却经营了多年。景区曾向樟木头镇政府、东莞市政府、东莞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投诉过无数次,但均未获答复和解决。
群山间的私建“豪华坟墓”
2011年发布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指出,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国家级森林公园林地的,应当避免或者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以及旅游活动的影响,并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森林公园经营范围内的林地,必须征得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同意,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
2018年1月10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向当地有关部门递交了公园门楼内违章建筑投诉报告,该报告称,相关违章建筑是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门楼内范围内建设的,共9处地方,总面积约9640平方米。该9处违章行为,2013年至2016年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关部门当时发现其砍树动工时,曾多次向广东省森林公安局、东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樟木头镇人民政府、樟木头镇城市综合执法分局、樟木头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过投诉,但均未果。
一方在大肆破坏生态环境,一方却在积极维护公共利益。黄淦波说:“当初开发观音山森林公园确实具有很大的风险与挑战,而挑战的本质是现在做未来该做的事情。至于未来的事情该不该现在做,决定它的关键是社会历史价值和市场。”实际上,这个投资更像是一场奢华的赌局,对于黄淦波来说,赢,功在当今,利在千秋;输,倾家荡产,分文皆无。
多年后,一座充满了生机的旅游胜地顺势崛起。观音山跻身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行列,18平方公里的原始次生森林似一颗嵌入东莞工业带的生态文化明珠,被誉为“南天圣地、百粤秘境”,时刻发挥着旅游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功能,体现了旅游业的社会价值。
曾发生多起火灾
建防火通道却遇阻
2017年12月28日,东莞市林业局对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一案专门举行了一场行政处罚听证会。事实情况究竟如何?
据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此前,公园曾经发生多起火灾,烧毁了大片树林。
据介绍,2009年1月22日,由于游客从仙泉水库旁的上山小路逃票入园,在山林中吸烟和乱扔烟头,导致观音寺附近发生火情。2010年1月25日晚,观音山公园发生了一起火灾,大片树木焚烧殆尽,大火直到翌日凌晨才被扑灭。据当地工程人员现场勘查时表示,起火原因为当地居民毁林木作种果树用途时,不慎引燃附近的草木,而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有关人员事后透露,起火疑似人为造成的。2013年清明节期间,曾因有人烧香引起火灾,烧毁了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大片树林。2015年4月5日清明节当天,因当地百姓携带香、烛等违禁品上山祭祖,导致观音山景区发生多起火警、火险,其中石新医院片区与笔架山交界处的火灾尤为严重。清明节当天,大火连烧了石新医院片区与笔架山交界处附近的3座山头,过火森林面积达500亩。石新医院片区与笔架山交界处发生严重大火,造成大规模的森林被烧毁,严重威胁着笔架山山脉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的安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认为,在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设消防通道和蓄水池,既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基本需要,也是保护森林安全的基本需要。
2007年国家林业局批准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方案》,公园管委会认为,公园有责任推进上述总体规划方案中的开发建设。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宣传和用火管理,建立森林火灾扑救队伍,配备必要的防火通道与设备。”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依法应当有权配备必要的防火通道与设备。此外,依据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有权且应该建立森林防火隔离带(含储备消防水源),以利于游客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或突发森林火灾时有应急通道进行撤离。
因有村民举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观音山森林公园的“飞云顶”挖山开路和挖水塘,2017年12月7日,东莞市林业局发出一份《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认为公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次日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提出了听证申请,于是就有了前述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认为,东莞市林业局认定事实错误,不服东莞市林业局做出的拟处罚决定并在听证申请书中表明:“公园一方没有挖山开路。认定的那条路是历史上形成的,一直都在使用,路上也从来没有树木。因为历史上这里有采石场,这条路当时就有,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公园并没有破坏任何植被和森林面貌。”
上述听证申请书还指出,2011年底西气东输工程就直接使用了那条路,还在路的中段周边取了大量土,并且也未在被其破坏取土的地面补种树林、恢复原貌,形成了现在道路周边的低洼地域和裸露地块。当时公园方已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过举报,但一直未处理此事。这次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中所测量的面积正是当年西气东输工程留下的“遗迹”。上述面积与公园方的道路修理行为完全无关。公园方对道路进行修理,是在原有路面对道路的宽度进行了缩窄,这是明显的事实,完全不需要也不可能砍伐林木、破坏森林。本次对道路面积进行测量未能做到实事求是,测量面积与事实严重不符。道路是历史形成的,公园并没有改变道路的性质,不存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
公园方面认为,这次举报,极有可能是因公园与石新社区部分村民的矛盾引起的,举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有可能是个别人企图以这种方式阻碍观音山森林公园的健康发展。
观音山公园成立至今已有18个年头,观音山人将一个荒芜山体打造成了全国著名的旅游景区。多年来,观音山公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意识,完善制度建设和实践检验,在发展中将自然生态与人文活动完美结合,让游客在绿水青山中亲近自然,在人文活动中品味幸福。
一组简单的数字就足以反映出观音山公园的生态成就:18平方公里区域内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现有各种植物1000多种、动物300多种。
两个发展史中的标志性事件足以说明观音山公园的行业地位:2005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成为全国首家国家级民营森林公园,2010年跻身于国家4A级旅游景区行列。
然而,观音山公园却面临诸多痛楚:一座苍翠欲滴的青山屡遭外力破坏。比如,村民毁林私造“豪华坟墓”;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管道工程、南方电网东莞供电局高压输电线路工程、从莞高速清溪支线隧道工程均从观音山公园穿越。此外,公园还承受着违法建筑、盗毁森林、门票调价受阻等困扰。
诸多生态环境隐患
亟待解决
2008年11月6日,观音山公园接到了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函告,称即将筹建的从莞高速公路清溪支线将以3公里隧道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并以爆破的方式开挖隧道。观音山公园方面认为,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严重破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也将对观音山森林公园作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根据樟木头镇政府转给观音山公园的有关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穿越观音山的文件显示,输气管道将通过打通隧道的方式穿越公园核心区。2011年10月20日,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粤桂项目分部在未与公园方面协商、未提供任何主管部门同意这一段工程施工批复文件的情况下,组织大批工人及机械,再次大规模在公园左侧的佛光路强行施工,不断向观音山核心景观区开挖推进。
2011年10月28日广东省环境监察局对观音山段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指出,环境保护部环审〔2008〕318号文件明确表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广深支干线自观音山公园西侧边缘通过,线路不直接穿过观音山公园。在现场检查时,输气管线路径已变更为“以大开挖方式”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存在线路变更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而违规施工的问题。针对违规施工的问题,广东省环保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立即停止施工、补办项目线路变更环评文件审批手续。
2011年11月4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出通知,责令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立即停止违规施工并补办补充环评文件报批手续,补充环评报告获得环保部批复后方可复工(粤环违改字〔2011〕30号)。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东段)广州—深圳支干线观音山森林公园段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显示,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广深支干线局部工程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在东莞市樟木头镇以沟埋敷设方式穿越观音山公园,穿越长度约为3公里。
观音山公园多次明确反对这份工程规划,并致函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粤桂项目分部要求对工程方案重新论证。尽管提出了意见,但公园方面并没有收到工程方面的回复。在随后的近一年时间里,粤桂项目分部一直都未与公园正面接触。
2011年3月中旬,在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粤桂项目分部要求下,公园方面向其致函同意这一路径方案,并希望尽快制定出有关赔偿方案和施工方案。据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透露,在公园方面的多次催促下,粤桂项目分部只是提供了一个没有具体内容的所谓赔偿方案和一个有着重大漏洞的所谓施工方案。
2013年9月14日,时任东莞市林业局局长的胡炽海走进由东莞电台、东莞电视台和东莞阳光网主办的“阳光热线”直播室,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胡炽海说,西气东输工程肯定会对森林生态有影响,但是这个线路经过评估只能这样走。现在我们也要求中石化复绿,有一部分他们已经做了,但是植物生长需要个时间,对观音山肯定是有影响的。
观音山公园管理人员表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施工穿过的地带,宽度最窄9米、最宽达45米。这里的工程管道都是采用浅埋的方式进行施工,由于输气管道采用的是浅埋方式,按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5米地域范围内禁止种植可能会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覆土后只能种植一些小型灌木,成活率很低,根本不可能恢复以前的生态环境。
站在观音山公园的观光公路上抬头望去,在不到100米的地方,6组高压线依次排开,宛如“五线谱”。距这6组高压线不远处,有4个刚刚建成的新塔基,塔基周围裸露的黄土十分醒目。
2011年10月14日,东莞供电局发给观音山公园的《关于协助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送电线路工程施工的函》称,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和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的GN16和P3、P4杆塔处于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范围内,上述3基杆塔距离公园内观光公路较近,因需运输材料、设施,望公园方协助。
“在林地进行的任何建设项目都要经过林业部门审批,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这两个项目还没有获得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同意。”东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说。他表示,按照程序,东莞市林业局接到东莞供电局的材料后才能上报广东省林业厅,广东省林业厅再报请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准。但是,因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方面不同意施工,东莞供电局还没有向东莞林业局提交材料。
黄淦波表示,公园管理方自始至终都对影响、破坏国家森林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持保留态度,东莞供电局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开始施工。按照规定,公园的同意是其办理占用、征用或者转让手续的前提。
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的《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中称,“根据东莞供电局提供的线路走向图,经我厅会同东莞市林业局派员现场踏查,该电力线路走向基本是将原有电力线路平行位移后重新架设的。”同时,广东省林业厅在《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中也称,“由于220千伏角布输变电线路和110千伏鹿窝输变电线路都是高压输变电线路,穿越森林公园核心区将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厅建议贵公司对该输变电线路走向做必要的调整,避开森林公园或从公园边缘经过。”
观音山公园负责人认为,公园核心区屹立的高压线,不仅破坏了景区的整体美观,也产生了一些安全隐患,更会成为未来公园打造全域旅游小镇的“拦路虎”。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批复的总体规划,仙泉水库周边将建设游客服务区、应急场所等,而密密麻麻的高压线却使这些规划“流产”了。
观音山公园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希望改迁路线,但都没有回音。因拒绝高压线工程在公园内施工,公园曾被当地供电部门列为错峰限电对象。公开报道显示,公园本身不是耗电量大的单位,所需电力主要是保障正常的照明及旅游配套服务。错峰用电导致了观音山几百名员工无法正常用餐,而同属一个地域片区和服务行业性的其他景点及酒店、零售企业均未被限电,可唯独观音山公园被列为错峰限电对象。
如今,前述三项工程在观音山公园内业已施工完毕并投入使用,三项工程究竟会对公园生态环境带来多大影响?从事林业工作40多年的中国林科院研究员侯元兆认为,这些工程线路的架设或铺设,使观音山公园变成了一个容纳工业设施的场所,丧失了自然景观的属性。将森林资源置于很大的风险中,使森林资产的价值打了很大折扣,对观音山公园的整体森林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
在观音山公园负责人看来,上述三项工程给观音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仅仅是公园成立至今的部分缩影,更多的生态破坏行为被有关职能部门忽视而屡禁不止。“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如何有效保护?”“滥伐林木、私建豪华坟墓等破坏公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如何纠正及制止?”这是观音山人始终都难以破解的难题。针对观音山面临的诸多生态问题,政府部门应进行反思,给观音山更大的发展空间。
黄淦波表示,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指出,要重塑广东营商环境的优势,努力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要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社会。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广东建设水平。此外,广东省旅游局也提出,全力推动旅游业创新发展。在此背景下,黄淦波相信观音山公园有机会搭上广东深化改革和旅游业再上新台阶的顺风车。(何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