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去年12月,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苏州市委、市政府对省督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针对督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类问题,我市明确了7项整改任务,详细列出了54项整改清单。
我市确定的7项整改任务包括:切实加强统筹,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把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督查考核,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落地,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苏州模板。
着力保护优先,坚定不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减少760万吨,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入园进区率达到60%以上,“散乱污”企业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补好短板,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系统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老旧机动车淘汰、扬尘治理等工作落实,推动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河(湖)长制和断面长制,深入实施“水十条”,推进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氮磷污染治理,2020年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率达到90%,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断面达标和水源地水质安全;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强化污染场地监管和治理修复,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增加绿色供给,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强化生态红线管控,建设太湖生态保护圈,构筑长江生态安全带,提升全流域生态优势,到2020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市区建成区绿化率达到42.4%。
筑牢环保基石,不遗余力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初期雨水污染控制,到2020年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危废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建设,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危废处置能力缺口,2020年满足工业污泥处置需求。
严格铁腕执法,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健全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夜查、交叉互查等执法检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司法高效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注重改革创新,持续完善环保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调控体系,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一证式”环境管理体系,完成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改革,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目前,54项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中,已完成整改的有11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有9项,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