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记者 熊曙光)今天(2月22日),记者从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了解到,春节期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较好,其中优2天,良5天,未出现污染天气,优良天数比例与2017年同比持平。
2018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苏州市区空气质量变化总体平稳(PM2.5小时浓度介于7~111微克/立方米之间),只是在年初一傍晚到年初二上午受到北方污染传输影响出现短暂的空气污染,其余时段大气扩散条件较好,PM2.5浓度较低。与2017年相比,2018年春节期间PM2.5波动更为平缓,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42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了4.8个百分点。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苏府规字[2017]5号),今年苏州在2017年市区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禁止燃放区域,春节期间没有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市区PM2.5浓度变化平稳,除夕到初六的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与往年相比,2018年春节期间苏州市区空气质量(AQI均值为59),与2017年持平,好于2016年(AQI均值为85)。2018年春节期间PM2.5平均浓度相比2017年和2016年同期分别降低了2微克/立方米和23微克/立方米,分别下降了4.8%和36.5%。
自2017年起,苏州市已连续两年禁放烟花爆竹,监测数据均表明:空气质量好于同期。环保部门建议:继续严格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和《苏州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从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规定常态化贯彻落实;继续加强环保宣传,让文明过节理念深入民心,树立文明过年、过环保年的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