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检验检疫局在对一套货值为650万欧元的进口环保装置检验监管时,发现该环保装置夹带了不符合我国法规要求的蒸汽锅炉。今天上午,在检验检疫部门监督下,对该环保装置中的蒸汽发生器进行拆卸后,作退运处理。
据悉,由于设备收货方和制造商不了解我国对特种设备进口方面的规定,设备的生产企业未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进口无证锅炉压力容器。苏州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设备实施退运。
苏州检验检疫局新区办检验监管科钱菊根科长告诉记者,近年来,国内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和转型发展需求,进口成套设备数量持续增加,而其中含有锅炉压力容器的情形时有发生。而一些无制造许可证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在铸造材料、安全环保、性能要求等方面或与国内标准并不一致,极易造成载体的泄露、爆炸或起火燃烧,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苏州检验检疫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引导和规范进出口行为,全年累计退运销毁进口商品185批,货值147万美元,维护了进出口秩序,保障了苏州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平安苏州建设。
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相关企业,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时,需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咨询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在进口合同中加入相关条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