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交警城东中队在陆家高速收费站出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依法查获一名驾驶员实习期间独自驾车上高速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杨某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依法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理。
据城东中队副指导员顾欢介绍,当天下午15时02分许,民警正在陆家高速收费站出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在对一辆悬挂无锡牌照的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驾龄尚在实习期内,随车无同行人员。民警遂即依法要求接受进一步处理。经民警进一步对该驾驶人身份信息比对发现,发现驾驶人杨某初领驾驶证时间是2017年7月5日,未满一年,按照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不能一人独自开车上高速。
据驾驶人杨某称:原本是打算从无锡走小路到花桥的,听着导航一路行驶,跟着导航就上到高速上了,没想到在下高速时被昆山交警依法查获。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杨某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提示:实习期内要上高速行驶,应当有更高准驾车型或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陪同,不得独自一人行驶上高速。(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管俊棠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