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公益诉讼资金缺位难题,近日,昆山市财政局、检察院联合出台了《昆山市公益诉讼维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成立公益诉讼维权专项资金,明确专款专用,落实资金保障,为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资产、国有土地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
近年来,调查核实、案件受理、诉讼保全等公益诉讼环节缺乏资金保障,严重制约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损害公益行为的打击效果。如在办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往往需要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调查,并对污染范围、修复成本等提出鉴定意见,涉及费用数十万元。公益诉讼维权专项资金将保证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昆山市财政局、检察院联合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即场地调查、检测鉴定、案件受理、公告、诉讼保全、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证人出庭等前置程序。严格设置申请、使用、审批流程,以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确保专款专用。
据介绍,专项资金设在昆山市检察院,与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申请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昆山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对该市检察院转来的专项资金申请进行复核,还将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金监管。(苏报融媒记者 大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