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合法权益,工商部门对格式合同进行了修订。今年,供水行业将率先启用新版格式合同。
日前,省工商局、住建厅印发通知,在省内推广《江苏省居民供水合同(示范文本)》。对旧版合同中违约金过高、水表损坏责任不清等条款,作了全面修订。
以违约金为例,目前苏州供水企业按每天3‰的比例进行收取,用户如果拖欠100元水费,一年后违约金将达109.5元,超过水费本金。而新版合同则明确,违约金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1.3倍收取,同样100元水费,用户如果欠缴一年,只需支付违约金5.6元左右。
对于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新版合同明确,维修和管理责任以水表为分界点。因自然损坏、质量问题造成水表无法正常计量时,供水企业应该无偿更换。
工商部门表示,对于民生领域存在的其它不规范格式合同,将逐一予以修订推广。(苏州广电总台记者 顾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