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90后青年冒用他人身份证申请网络现金贷款的贷款诈骗案。值得注意的是,案情本身并不复杂,但其背后暴露出的网络现金贷款相关问题却值得关注和深思。
犯罪嫌疑人小帅家住河南,去年他独自来到太仓打工谋生。90后的小帅虽然收入不高,花钱却颇为大方。为维持自己的日常开销,他不断申请网络小额现金贷款进行“透支消费”。随着贷款额度的不断增大,小帅靠工资已经很难还清债务,索性养成了“以贷养贷”的习惯。
2017年7月,小帅在一家烧烤店里捡到一张身份证,想到自己尚有一笔2万余元的网络贷款债务没有还清,便打起了这张身份证的主意。小帅通过冒用失主身份,在手机APP上成功申请到了3万元网络现金贷。拿着这笔“天降横财”,他还清了之前的债务,并很快挥霍一空。
2017年8月还款日过后,丢失身份证的小李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于是赶忙报警。次日,小帅就被警方抓获。最终,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而根据小帅那笔3万元的贷款合约,其约定月贷款利率为2%,分30期还清。另外,放贷公司每月以各种名义收取约1.3%的服务费用,最终实际还款总额为5.4万元,实际年利率高达32%。据统计,目前网络“现金贷”业务的APP很多,并有低息、免息等诱人的宣传,利率计算方法也是花样百出。
对此,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在申请网络现金贷款时,要仔细阅读相关条约,尤其是与利率相关的信息,谨防文字游戏后面暗藏的畸高利率陷阱。另外,在丢失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具有身份识别功能和涉及财产安全的物品后,要第一时间注销相关信息,并解除各类绑定服务。(苏报融媒记者 顾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