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嘉宾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万元,并处8620万元罚款。
披着主持人的外衣荐股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22号,廖英强,1970年生,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大股东,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英强在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担任嘉宾主持人。
经查明,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
廖英强作为大股东的上海股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轩文化)通过“爱股轩”网站的APP,以解盘视频“金钱风暴”“股动钱潮”等节目以及新浪微博、博客、土豆网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推广和宣传。2015年,股轩文化在上海举办多场培训讲座,讲座视频放在“爱股轩”网站上,以提高股轩文化知名度。随着股轩文化的推广活动,廖英强也积累了一定粉丝,其博客点击率很高。
廖英强通过在电视台主持高收视率的证券类品牌节目积累名气和受众,再辅以互联网各类平台宣传和推广,开办培训讲座等形式,具有了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荐股是为了更好地卖股
据查,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控制其本人及“张某萍”等13个证券账户,操纵“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
2015年3月至11月,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公开评价、推荐“佳士科技”等39只股票共46次,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
中午推荐下午就开溜
2015年3月20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新浪微博和博客“午间解盘”栏目视频中推荐“兴发集团”,其控制的账户提前买入,荐股后卖出,扣税费后盈利105万元。
同年4月13日中午休市期间,廖英强在其上述节目中推荐了大连国际,其控制的账户提前买入,荐股后卖出,扣税费后盈利134万元。
同年5月14日、18日、19日、22日、27日,以上述节目,相继推出清新环境、圣阳股份、全柴动力、苏常柴A、石油济柴,扣税费后分别盈利191万元、39万元、48万元、85万元、163万元、65万元。
此后一直到当年的11月26日,以上述节目,在午间推荐大量股票,然后以相同的手法,在午后或次日快速卖出。大部分均获得不菲的收益。
操纵股市被罚没过亿元
证监会认定,廖英强的上述行为是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证监会认为,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显示,股轩文化总经理为廖英强。现有证据表明,基于资金关系、MAC地址重合、身份关系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多个方面,足以认定廖英强在2015年3月至11月间实际控制涉案账户组。证监会处罚的是廖英强的操纵行为而非单独处罚其荐股行为。为此,证监会“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追究的是廖英强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任,其操纵市场行为是由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的系列行为构成的,并非单纯就其中的公开荐股行为进行追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