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常熟的吴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上个厕所竟然被厕所门砸伤,前前后后花掉了5万多元。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这起如厕时突发意外引发的纠纷,判决厕所管理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7年4月20日,吴女士看到一则广告:即将在某艺术中心举办的歌王争霸赛正在招募参赛者。网上报名成功半个月后,吴女士接到节目组的电话,邀请她于5月21日12时到艺术中心参赛。当日11时,吴女士到达后,因内急就近找到厕所。如厕完推开隔间门走下台阶的时候,吴女士被身后的门砸倒在地。艺术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将吴女士送往医院急救治疗。因这次意外,吴女士花去医药费等相关费用累计5万余元。与艺术中心协商无果后,吴女士诉至常熟法院,要求艺术中心赔偿她的损失。
庭审中,被告艺术中心称歌王争霸赛的组织者不是自己,也没有通知吴女士参赛。虽然事故发生在艺术中心的办公楼一楼东侧的厕所内,但该厕所内部设施完善,门锁质量合格,地面整洁,定时有物业人员清洁。艺术中心认为其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吴女士返还艺术中心垫付的1万元医药费及救护车费600元。
庭审时,被告艺术中心对于责任的证明却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当事双方均表示事故发生时无直接目击证人,也无监控摄像,只有当日公安部门的接处警工作登记表记载了吴女士被厕所门砸中的事实。
法院审理后查明,原告吴女士在使用艺术中心管理的厕所时,厕所隔断门铰链断裂,门倒下砸向吴女士,导致其摔倒受伤。原告对此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被告对于其管辖范围内的开放的设施和场所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在被告无证据证明原告吴女士因自身存在过错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被告应当对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艺术中心赔偿原告吴女士各项损失3万余元(扣除垫付的费用),判决现已生效。
承办法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酒店、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体活动的组织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官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其管辖范围内开放的设施和场所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消除公共场所存在的潜在危险,完善细节,避免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
(本文感谢常熟法院 谭逸馨 朱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