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一种方便实用的交通工具,以及无需牌证限制的优势,已经成为很多人短距离出行的选择。但其在提供便利的同时,更存在不少事故隐患。日前常熟古里一男子骑电动车违规载人还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车驾驶人及一名乘员轻微受伤。交警判定电动车驾驶人承担全责。
5月13日晚上8点10分左右,常熟交警古里中队接到报警称,在辖区中宏超市附近的十字路口,一辆汽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接警后,民警迅速抵达事故现场勘察。发现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车后座上一名女性乘员轻微受伤。
在随后的事故调查中,民警通过路口监控视频看到,当晚8点钟,位于古里文学街银河路十字路口。路上的车辆并不多,机动车有条不紊地按照信号灯指示左转通过十字路口。这时,一辆载着三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沿文学街由东往西驶向路口。
吕某骑车还没到达十字路口时,东西向直行的信号灯变成了红灯,但这并没有让吕某停下车来。相反,他继续骑车想快速通过路口。就在吕某快行驶到马路对面时,两辆左转弯的车并行通过路口,右侧轿车看到吕某后向右避让,而左侧的大众轿车因为视线受阻,与吕某的电动自行车相撞。
交警表示,该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吕某无视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违规载2人且闯红灯,如果造成更严重的后果那真的是追悔莫及。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由于电动车驾驶员未遵守信号灯通行,且违规载人,造成交通事故应由其负全责。
交警提示:
当下,有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汽车它不敢撞我,谁撞我谁赔钱”,或者认为“我的车子比汽车开得快,闯过路口没问题”。殊不知,虽然汽车驾驶人确实也不想撞你,但总有一些意外让你始料不及。意外一旦发生,往往让你追悔莫及。所以,当我们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莫让心中的侥幸心理作祟,莫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求人不如求已,不如我们自己遵纪守法,将交通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