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统计部门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838元,同比增长8.3%。这是去年苏州农民收入增幅略低于城镇居民后的再次赶超。
年过六旬的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村村民周云山,原本仅靠每月的930元养老金以及少部分土地流转后的入股分红过日子,生活比较拮据。而今年初他到附近的一处蔬菜种植基地打工,每月新增工资2500元,整个生活质量立马有了大的提升。“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跟城市居民的水平也差不多,总体感觉是好的哇。”周云山颇为得意地说。
同样在近一段时间,吴中区临湖镇柳舍村村民孔小白、顾慧敏老两口,脸上也是荡满着幸福的欢喜。今年初,他们将一幢上下三层,总面积约400平米的空闲房屋出租给了他人,专门用于经营民宿,光租金一块每年就可获得10万元的纯收入。“我们儿子在外面已经买房子了,这个房子是他们是租下来的,就是开民宿的。签约期10年,一年租金是10万元。这样提高我们的生活水平哇。”
今年以来,苏州市委、市政府大力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先后出台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和苏州《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我市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村居民拥有更多获得感提供了制度保障。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8元,同比增长8.3%。而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16元,同比增长则为7.9%。这在去年苏州农民收入增幅略落后于城镇居民后的再次赶超。据了解,2017年,苏州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幅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幅8.1%
经分析,在收入增速的四大项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达5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依然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引擎。紧随其后的依次为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市统计局入户处处长汪栋,“我们这个数据是从2790户农村家庭中调样抽查出来的,与整个发展趋势是相吻合的。”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活富裕是根本要求。下一步,市委农办副主任倪志强表示,要以产业项目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苏州农民的收入水平。“我们要逐步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与运行方式,那就是要城乡融合、要转型升级。目前我们60%的村级经营性项目在平台上发展,未来这个比重有可能增加到80%。同时,我们不仅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进城去发展,也鼓励农村经济走一二三产业融合之路,像农旅融合等新的业态,把我们现代农业的功能进行再开发。” (苏州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 张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