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4日),苏州市住建局公布了近期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结果的通报。检查发现商业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学校、医院等内部食堂用气安全情况较好。但检查也发现,部分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存在自有气瓶未能完全统一标志标识等问题。对拒不整改或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用户,将暂停供气。
为严防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再次发生,自4月19日至5月1日,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6个检查组,对属地燃气安全监管情况、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燃气供储场所安全运营和反恐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和汽车加气站安全运营情况、餐饮学校等场所使用燃气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我市燃气安全情况整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现场管理参差不齐,部分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自有气瓶仍未能完全统一标志标识,不按规定上传完整气瓶充装信息的情况仍时有发生,部分燃气经营企业气瓶配送、用户管理信息系统还未建立;部分企业未能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台账不规范;部分燃气经营企业未能认真按照规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未能认真履行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职责,个别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对工商用户的用气安全隐患失之以宽、失之以软、失之以察。部分工商用户自身安全用气意识淡薄,使用的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位置不合理。
针对此次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联席办要求,接下来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坚决落实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措施。同时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做好燃气用户入户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和本次通报的用气安全隐患,应督促用户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对拒不整改或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用户,应及时暂停供气。 (苏报融媒记者 王英 余杨 实习生 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