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委农办获悉,苏州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同时,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农业保险和担保制度、设立城乡一体化引导基金等一系列支农政策,支持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实现了诸多改革创新,强农惠农的政策集聚效应更加凸显。以生态补偿为例,自2010年苏州创新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以来,8年共投入生态补偿资金77亿元,绿色发展成为共识。
据介绍,在苏州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中,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是一大创新率先举措。2010年,苏州创新实施生态补偿政策,2014年在全国率先立法升级为《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8年来,全市共投入生态补偿资金77亿元,涉及103.88万亩水稻田、29.24万亩生态公益林、165个湿地村、64个水源地村、8.97万亩风景名胜区,助力苏州绿色生态发展。同时,苏州加大农村金融创新力度,2015年,财政投入8亿元在全省率先成立城乡一体化母基金,已累计为城乡一体化项目提供融资超5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超过5倍。2017年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和水稻收入保险2项国家级试点,成为全国唯一国险、省险、市险、县险全覆盖城市,开单险种39个,共有5.9万户农民参保,保费总额近1亿元,提供风险保障23亿元。
此外,苏州还实施经济薄弱村精准帮扶。持续组织开展局村挂钩100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帮扶转化工作,2012年—2017年投入6.6亿元用于农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富民载体和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2017年建成“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促进帮扶转化全程透明、项目有效。
按照苏州制定的《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苏州将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具体包括:坚持农业农村支出优先的财政保障政策,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从主要支持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向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转变。持续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耕地保护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激励力度。
同时,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多层次、多形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对重点区域投入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推广补助改奖励、补助改贴息、补助改股份、补助改基金、补助改购买、补助改担保、补助改保险等新方式,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实现政府投入与社会资本投入融合共生。(苏报融媒记者 陆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