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顾某嫌前车行驶缓慢,屡次超车未果而恼羞成怒。为泄私愤,顾某逆向一路追赶直至前车停住,随后手持瓦刀不断砸向该车的前挡风玻璃和车窗,并欲殴打驾驶人。今天(6月15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这名“路怒族”因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去年1月21日晚10时许,刚刚加班完毕的王某驾车顺路搭载同事刘某一道回家。当他们行驶至一个十字路口时信号灯正好由红转绿,王某起步稍慢,就听到后面一阵刺耳的喇叭鸣笛,随后从后方白色轿车里传出大声叫骂。
“我们当时并没有在意,前方道路还算空旷,王某反应过来后便加速行驶,我留意到后方车辆也开始加速,而且从逆向车道追了上来。”据刘某在庭审时陈述,继续向前没开多久,他们便准备停车吃宵夜,那辆白色轿车一个急刹拦到车前,驾驶员走下来,手里拿着一把像刀一样的东西,对着他们骂骂咧咧。
庭审时,坐在驾驶位的王某表示,对方上来就用拳头和刀开始砸车,前挡风玻璃、驾驶位车窗玻璃和反光镜统统被砸坏了,“他还不断地踹驾驶位车门,我们报了警,一直待在车里没敢下去。那名男子砸了五、六分钟,手都出血了,我同事刘某见状便下车想要劝他冷静点。”刘某陈述:“我一下车就闻到他一身浓烈的酒味,根本劝不住,还好很快警察就到现场了。”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0出头的顾某,初中文化。曾因吸食毒品于2009年被行政拘留十日,又因吸食毒品于2010年被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据顾某在庭审时供述,事发当日,他与朋友聚会喝了二两左右白酒。“我在后面打了远光灯,想要超过前面的车,结果对方一直不让我,还把我挤到对面的车道上,我就火了,追上他们后便从汽车后备箱内找到了一把瓦刀。”随后他便用拳脚、瓦刀打砸涉案车辆致前挡风玻璃、反光镜等受损。经鉴定,顾某当晚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65mg/100ml;上述汽车车损2705元。
面对即将到来的法律制裁,顾某追悔莫及,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又任意损毁公民私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应予数罪并罚,遂综合各种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世界杯期间切记酒后莫违法
此案的承办法官提醒,眼下正值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战火正酣,在享受足球带来的快乐同时,很多人免不了小酌几杯。大家一定要合理安排休息和观赛时间,熬夜观赛睡眠不足时,不要勉强驾车,特别是切忌酒后驾车。与此同时,酒后一定要控制情绪,注意言行,避免因冲动或亢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生,即使是在醉酒状态下也不能免除罪责,依然要接受法律的惩处,严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曹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