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近日出台《常熟市无业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帮扶的目标,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常熟市将安排66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对无业重度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补贴。
根据《办法》规定,补贴对象为在常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中,已年满18周岁未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未在用人单位就业,持有《残疾人证》且登记为1-2级的重度无业残疾人。这部分残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低档次的缴费标准执行,以解决该类人群因无业而无法参保的困境。根据《办法》,无业重残人员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按照常熟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的7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解决因收入低而不参保的困难。无业重残人员按规定享受其他缴费财政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的,所享受补贴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上述补贴标准予以补足。此外,《办法》还明确,以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为年限,若保障无业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申请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选择一次性补缴,确保社会保险补贴与养老金无缝衔接,解决因缴费年限不足而陷入养老难的问题。(苏报融媒记者 袁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