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会同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对辖区企业开展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两家单位存在消防隐患后,对隐患场所查封并勒令整改。不过,两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竟置法律于不顾,擅自撕掉了公安消防部门的查封封条。
在新亭路一厂区,执法人员发现其中一条消防通道被一面实体墙堵得严严实实,厂房内多处隔间使用易燃泡沫夹芯板隔断,并用该材料搭建隔层。执法人员还发现,内部承租的一些企业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将其作为物流仓储间使用。一系列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被查出,厂房被当场查封。
执法人员要求涉事单位尽快整改,可谁也没想到的是,就在查封当晚,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路面巡防民警至该企业附近巡逻时,发现贴在大门的封条不翼而飞。民警进入厂房查看,当场发现了2名行迹可疑的男子。嫌疑人雷某告诉民警,由于公司被查出消防安全隐患,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接受处理,而这些材料锁在公司里,为了进入公司,自以为“理由正当,即使被发现了也没有关系”的雷某直接将大门上的封条撕毁。另一名男子刘某称,因为公司突然被查封,一些电器忘了关闭,到了睡觉前才想起来,于是立即折回,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高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叶峰介绍:“在检查出安全隐患问题后,执法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告知相关责任人,如要查封整顿的,会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将贵重物品、电器等带走或关闭。确实需要进入已被查封单位的,负责人需向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并在消防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无独有偶,就在同一天,高新区星丰路一企业也因消防安全问题被查封。当晚,仓库负责人刘泉某因客户要求取货,趁天黑将封条撕毁,随即进入仓库拿货,被警方抓获。
三人不约而同地抱着侥幸心撕毁了隐患整改查封的封条,都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无足轻重”,殊不知自己的一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而情节较重的,将被依法拘留。目前,涉事的三名男子已移交消防部门处理。(苏报融媒记者 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