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姑苏法院集中宣判2起毒品犯罪案件。
本次集中宣判的2起毒品案件涉及4人次。其中被告人徐东平、彭景景经预谋,由被告人濮涛提供毒资。去年8月16日,被告人彭景景携带购买的毒品从广州天河汽车站乘坐粤AD4917客车回苏途中,经浙江省嘉兴市王江泾检查站时被民警抓获,民警从其随身物品中查获甲基苯丙胺214.16克。被告人张九斤于去年12月29日9时许,公安民警在其租住地苏州市姑苏区南环新村6幢2508室内查获甲基苯丙胺19.32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上述事实,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徐东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彭景景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濮涛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张九斤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7年以来,姑苏法院毒品犯罪仍呈多发频发态势。此次集中宣判活动,充分展示姑苏法院打击毒品犯罪的成果,将有效威慑毒品犯罪分子,进一步增强全民反毒、禁毒意识。(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杨萌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