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高新区探索“巡纪(驻)”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全流程联动,最大限度发挥“巡”的利剑作用和“驻”的常态优势,切实实现巡、纪“1+1>2”的效果。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纪力量整合。巡察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精准了解被巡察单位信访举报、监督执纪、纪律审查等方面的情况,使巡察工作“有的放矢”。整改阶段,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巡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室)将整改内容有机融入日常监督中,构建闭合监督链条。
注重建章立制,规范巡纪工作流程。出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巡纪(驻)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巡纪(驻)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明确流程节点、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确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今年以来,已联合完成对5家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工作,实现全覆盖目标。
积极创新方法,延伸监督工作抓手。对巡察暂未覆盖到的单位,秉承“上医治未病”理念,由纪检监察机关参照巡察标准建立主体责任“体检”制度,设立党风廉政健康指数评价体系以“体检报告”的形式列明“病症”、开出“处方”并跟踪“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