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女儿在一起两车事故中赔给受害方700元钱,其父亲一时想不通,竟通过故意碰瓷的违法方式,妄图向事故受害人“找补”。最终,这名父亲因构成诈骗财物违法而被昆山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一天晚上6点钟,黄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昆山市千灯镇宏川路上,与同样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杨女士相碰撞,造成杨女士倒地受轻伤。接警后,昆山交警千灯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叮嘱事故双方次日来千灯交警中队协商处理事故。
第二天,黄女士和杨女士相约来到交警中队处理事故。经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以黄女士一次性赔付杨女士700元了结该起事故。
处理完事故,拿到赔偿款后,杨女士以为这事就结束了,她骑着电动自行车准备去单位上班。哪晓得,她在骑车过程中,突然其右侧有一名男子走过来,故意把杨女士连人带车推倒在地。随后该男子往地上一躺,倒打一耙说被杨女士撞了,要对方赔钱。
民警经过调取路面监控,发现监控资料清晰地记录下该男子恶狠狠冲撞杨女士电动自行车的一幕。经调查,民警发现肇事男子就是上一次事故中赔钱的黄女士的父亲。最终,黄女士的父亲因构成诈骗财物违法,被昆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孙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