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杨萌)一人分饰“不差钱”的富二代和他的富婆母亲,先由富二代向微信好友借钱,然后让其富婆母亲来作还钱担保。如此简单的骗术,一小伙在八个月的时间里,竟然从七名受害人身上骗得69100元。
被告人王某是个刚成年的小伙子,平时不思自食其力,反而打起了“骗钱捞一笔”的主意。去年,他认识了保险女推销员小方,便信口开河说自己家里很有钱,其母亲是做大生意的,有兴趣买点保险,并将自己的微信小号“美丽达人”谎称是其母亲的微信号推送给小方,还时不时在微信上闲聊以获取小方的信任。
一天,王某用自己的微信号联系小方,谎称自己有急用想向她临时借2000块,稍微晚一点他母亲会把钱转给小方。小方随后联系了“美丽达人”微信号,对方明确表示“愿意帮儿子还钱”。小方就大胆地将钱转给了王某的微信号。前账未清,第二天,王某故技重施,又向小方要了三千块,承诺当天小方找“美丽达人”签保险合同的时候再还她现金。然而,在“忽悠”到小方5000块钱后,王某“见好就收”,果断在微信上“拉黑”了小方。
据法院统计,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间,王某“空口画大饼”,通过编造“富婆母亲”为自己还债的方式,陆续使用两个微信号忽悠了理发店老板娘、车险推销员、软件公司职员等七名被害人钱款,合计69100元。
姑苏法院审理后,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责令王某退赔赃款69100元。
承办法官王法官提醒市民:使用微信等软件交友时,一定要谨慎。对方如果提出借钱,要三思而后行,辨别其真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犯罪分子往往就是抓住被害人想要“扩大社交圈”的心理,通过虚构身份和事实多次少量地骗取被害人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