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中公安分局临湖派出所在“331”专项整治行动中,在位于临湖镇界路村前青三组的一民房内发现并捣毁一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查获烟花爆竹20余种类,共计1496箱。
民警随后在吴中区越溪、南区等地先后抓获涉案嫌疑人两名,分别为52岁的苏州市人洪某以及43岁的安徽铜陵人邓某。 经查,邓某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于2017年10月到期,到期后邓某没有再补办相关手续。今年7月23日,洪某与邓某达成口头协议,以1万元的价格将自家民房出租给邓某,作为烟花存储仓库,租期为3个月。当天深夜,邓某就租用了数辆卡车将1496箱烟花爆竹搬运到该民房。不曾想刚拉进来没几天,就被警方查获。
目前,警方查扣的1496余箱烟花爆竹已全部送至高新区小茅山专用仓库, 洪某与邓某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刑事拘留。(苏报融媒记者 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