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场监管局近日对辖区大型农贸市场及华东食品城的7家食盐经营户开展检查,查获各类违法食盐1396箱,共计27.89吨。
根据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的要求,自今年5月起,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承接了食盐监管的职能。近日,常熟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盐业知识暨执法实务操作培训。在实务操作阶段,执法人员组成6个小组,对辖区内7家食盐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成功查获各类违法食盐1396箱,共计27.89吨。据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检查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食盐批发许可证,从事食盐批发经营行为;从无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进食盐。当天,7家违法食盐经营户被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根据《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食盐定点批发制度,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对应罚则第二十六条,没收违法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对应罚则第二十八条,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处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