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眼看一大笔钱被遗留在ATM存取款一体机中,是还给存款人,还是偷偷放进自己的口袋?日前,选择放进自己口袋的被告人尹某,被吴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一天下午,周某来到某银行ATM机上存款。由于存款金额较大,他选择了分批操作,在存完大部分款项后,周某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因为事情紧急,他没有按下确认存款的按键,也没有拔出银行卡,就匆匆离开了ATM机。就这样,剩余的9900元被遗留在了ATM机里。周某前脚刚走,尹某后脚就进来了。他吃惊地发现,屏幕上正在征询9900元钱是否确认存入。当时,尹某犹豫了几秒,回头看了好几次,确认周某已经走远了,他终于按了取消存钱的键,把钱拿走了。
当天晚上,周某才发现最后一笔9900元存款迟迟未到账,银行卡也找不到了。第二天,周某来到银行,查看监控后才发现钱和卡都被后面的人取走了。周某当即报警,警方根据案发地沿途的视频监控,一路追踪很快抓获尹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