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維护社会稳定的基础。现代青年也往往喜欢通过一些醒目的字样,来时刻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近日,昆山淀山湖交警中队查获一名反其道而行之的驾驶人。
昆山交警在黄浦江路北苑路路口处执勤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面包车形迹可疑,便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检查时发现,该驾驶人胡某身着黑色短袖,其衣服胸口印有“守法公民”四个大字。民警原本以为该人是个守法公民,但在民警示意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胡某却称,自己没有驾驶证。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小型面包车上道路行驶。民警对胡某的诸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提醒其“守法公民”四字不仅仅是穿在身上,更要入脑入心。最终,胡某被昆山警方处以罚款1800元和拘留12日的处罚。(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通讯员 孙甜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