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条例》明确一户限养一犬,将于明年1月1号起施行。
《条例》还明确,犬只犬龄满3个月或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必须按照规定注射兽用狂犬疫苗,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
《条例》还明确了养犬行为规范,包括为犬只挂狗牌,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年成人,携犬外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的人束1.5米以内的牵引带,同时为了防止犬只扰民、伤人,乘坐电梯时要怀抱、带笼犬袋并戴犬嘴套。
否则将受到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
对犬只禁入区域和准入区域也有规定
对犬只伤人先要明确责任:
如果是养犬人的责任将受到这样的处罚:
对犬吠扰民给出了处罚标准:
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
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
否则会受到这样的处罚:
养犬人违反规定还可能影响到信用记录
如果养犬人是流动人口
处罚信息将一并纳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以上是小鱼给大家摘录的条例部分内容,详细内容很快会公布,大家可以到苏州人大常委会网站查阅。
希望广大养犬人文明养犬,这才是对狗狗真正的关爱。(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