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茉
苏大北小区10幢的公共自行车库没有门,没有充电设施,既不安全也不方便。一些居民想申请新建一个几家共用的车库,但他们认为唯一可以利用的场地却被底楼邻居占据着。这块位于整幢楼西侧的场地,是否为整个单元居民的公用区域呢?想建车库的居民认为肯定是,只是被底楼业主私自占用了,还搭有违建,但底楼业主认为不是,这里三十多年来就由他们使用,且被当时的产权单位认可,继续使用合情合理。
昨天,10幢二楼住户谢好婆将记者带到现场。她说,苏大北小区10幢是单位家属楼,她与104室的住户在此居住均已有三十多年。前几年,她和其中几户居民自己出资,隔出了公共车库的一部分,加装充电插座和门。然而今年5月,谢好婆看到4楼的朱女士每天将自行车扛上扛下,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小朱把电动车停在没有门的公共车库,都被偷两次了,现在只能买个自行车往上扛,要是能有个像我家一样的车库就好了”。
由于公共车库是与11幢合用,10幢居民不能随意改建,在谢好婆看来,只有被104室业主违法占用的居民楼西侧地块,是合适的搭建场所。但是,那里却被扩建的一间房屋和一间堆放杂物的铁皮房占据了。谢好婆认为,为了公共利益,104室的业主应该把地块让出来,至少拆掉紧“挨着公共车库的铁皮房,让居民有一个能申请建新车库的地方”。这幢楼里的几户业主也认为,这块地无论是否能被用来新建车库,都存在违法搭建和私自占用的问题。
记者采访了104室的业主杭老伯与吴好婆夫妻俩,他们拿出苏州大学盖章的情况说明,告诉记者这是“历史遗留问题”。10幢和11幢是原丝绸工学院的家属宿舍,1985年分配给他们时,院子就连着10幢西侧的狭长地块。由于当时家中共有祖孙三代5口人居住,60平方米出头的面积实在不够用。为了解决难题,在院内扩建了房屋,“当时的院领导是同意的,屋顶的瓦还是单位给拉来的呢”。记者翻看了这处房屋的产权证明,除了总面积以外,并没有户型图,也没有标明院子大小,无法确定扩建房屋所占地块是否在产权范围内。
但是,根据吴好婆手中姑苏区城管执法局于5月14日出具的通知书,确认了搭建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已涉嫌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对此,杭老伯没有异议,但他表示,历史问题历史解决”,车库“的扩建大家可以进一步协商。如果要拆除院里的屋子,那该一视同仁,小区并不止他一家有这种情况,应统一执法。
此后,出具该通知书的娄门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从5月中旬至上月中旬,已三四次前往苏大北小区10幢104室。虽然业主持有苏大盖章的情况说明,但这不具有法律依据。该幢房屋西侧地块确实不在产证面积内,此处应为公共过道,是业主自行封闭占用的。这一点,在执法过程中,业主也承认了。存在的扩建部分和铁皮房认定属于违建。目前已按照程序立案,接下去如何处理还需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