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 林墨涵)河北省吴桥县桑园镇大第九村村民刘娜向记者反映,吴桥县政府在没有谈妥征地补偿标准,没有签订合同、更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派挖土机强行挖掉其家庭承包田。其60岁的父亲刘连泉前去阻拦,施工人员开挖土机撞向他,他将挖土机的玻璃砸碎,派出所出警把刘连泉抓走,后以毁坏财物罪予以刑事拘留。刘娜为父亲多方奔走期间,得知其父亲在看守所被打,只好回到吴桥县解决父亲问题。在检察院,按要求,刘娜签了不上访保证书后父亲被取保出来看病。
刘娜说:“2018年2月14日,也就是大年二十九半夜,我父亲发现四五台挖掘机正在我家的自留地上施工,便上前阻止,施工人员开挖掘机撞向我父亲,他很气愤,砸坏挖掘机的几块玻璃,施工人员报了警。桑园镇派出所所长曾亮带着民警赶到,把我父亲推进警车,并一直关到第二天中午。我听说以后赶到了派出所,曾亮对我说:征地的事我们不管,但谁阻止施工我们就办谁。’见到这种情况,我只好和父亲先回家过年,3月2日(正月十五)下午,派出所来人直接把我父亲带走,(刘连泉低压90高压195)关进了吴桥县看守所。”
3月4日晚7点半,刘娜说:“我接到邻村村民宋世辰电话,说十几个人在我家地里施工,等我到我家地里,我阻止他们施工,施工方报了警,等派出所民警到了,询问,我说我们的地没有签字,不允许在我家地里施工,派出所民警跟对方说,等你们跟领导协商好了再施工,然后就走了,派出所民警走后,其中有个头说,你们走我们就干,你们不走我们就不干,我们问他,谁让你们干的,他说,县长让我们干的,再后来,等到10点多的时候,前后来了几十个人,除了十几个施工人员,其它都是社会人员,这时候我再报警,打了很多个110报警电话,第一个电话通了以后,110说,你们在那等着吧,一会儿就出警了,可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都不见民警来,我再拨通110电话的时候,里面接电话的人就告诉我,别再打电话了,这事我们管不了,我说你们不管谁来管,没等我说完,对方就把电话挂了,再打就没人接了”。
3月5日刘连泉家的耕地已被围墙圈了起来,成为工地。
3月17日刘娜接到派出所电话,通知家属去领正式批捕通知书,派出所把刘娜其父亲买的高血压药,胰岛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给刘娜,刘娜发现当时拿回来的药没有拆封。
刘娜多次去县政府信访局信访,县委韩书记在2018年3月17日接见她,答应3月19日给回复,但一直没有等到任何消息。在其父亲被拘留,土地被强征,信访无结果的情况下,刘娜到北京信访。3月19日下午到国家信访局,第二天早晨其刚从住处出门,便被吴桥县桑园镇人大主任张洪兴、大第九村书记薛建强等十几个人堵住,人大主任张洪兴说:“只要你回去就立即释放你的父亲,不追究法律责任。”刘娜表示,为了让自己的父亲得到自由,当天就和人大主任张洪兴等人一起回了吴桥县。其父直到23日才被取保候审释放出来。
刘娜说:“让人没想到的是,我见到的父亲已不是进看守所前的父亲了,健康状况让我担忧,于是我立即将父亲送到吴桥博爱医院,医生检查后说我父亲新老病复发,高血压,建议住院治疗。25日我带父亲到德州市人民医院,检查结果是左耳耳膜穿孔,左耳听力明显下降,建议去大医院治疗。28日到天津解放军254医院住院,做了手术,现在整个人处于半瘫痪状态,左侧肢体没有知觉,躺在医院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
因怀疑其父亲刘连泉在看守所遭到了人身伤害,刘娜向公安机关提出要查看看守所关押刘连泉期间的监控录像以查还原事件真相,但被公安机关告知监控录像坏了!
对于刘娜反映的情况,记者于2018年5月31日赶赴河北省吴桥县核实采访。在到达吴桥县前记者与吴桥县委宣传部进行了沟通,吴桥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记者采访,并表示已经协调了与此事相关的吴桥县国土部门、桑园镇政府、大第九村委等领导,可以接受记者采访。
大第九村书记薛建强向记者表示:“刘连泉在村里是个老实人,从没看见他和别人打官司、告过状。刘连泉第一次进派出所是我写的保证书,给保出来的。派出所说刘连泉砸坏东西了。在这次征地中村里被征了大约300亩土地,在征地中刘连泉及其女儿刘娜从没有和我谈过征地补偿他们想要多少钱,只是听别人说过他要十万。”
记者问:“村里有没有机动地?”
薛建强说:“村里没有任何机动地。”
记者问:“既然没有机动地,那么安置方案里提出的土地置换是怎么回事呢?”
薛建强说:“如果有愿意种地的村民,我们可以给有地的村民换地给想种地的村民,或者买下来给被征地的村民。”
记者:“村里或镇里有没有和村民签土地补偿协议或征地协议?”
薛建强说:“征地协议没有。”
记者调查发现吴桥县这次征地无论是县政府、桑园镇政府以及村里都没有和任何村民签署任何协议,只是让被征地村民在一个领款表格上签字。一亩地6万元补偿款,村民领到手的是48000元每亩,青苗补偿费每亩8000元。而所有被征地的村民都会被扣除土地补偿款20%,大第九村书记薛建强表示,不知道这被扣除的20%是干什么用的,这20%的款项没在村里,有可能在县里或镇里。村民后来向记者反映,据说所扣的这百分之二十的征地补偿款是用来交被征地村民的失地农民保险的,这些失地村民是不是在拿自己的补偿款来给自己交失地农民保险,待有关部门给予证实。
原村主任李刚(现已辞职)说:“年前他(刘连泉)找过我,他当时说过想要8万,也说过想要10万,就找过我一次。书记也找过刘连泉,我弟弟没找过他们,镇里找他多次,不知道找的是刘连泉还是大娜(刘娜)。在和镇里谈的过程中,没听说他们要多少钱,他们只说要回去商量商量。也不知道施工单位有没有施工手续,工地我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施工。我知道他(刘连泉)去阻止施工去了,按理说应该是在自己地里阻止施工”
记者在施工场地外围看到被征地块上正热火朝天的施工,房子已经盖起很高了,大第九村就在工地不远处,而生活工作在村里的村主任李刚却不知道有没有施工。
对于村民投诉大第九村主任李刚曾“进去过”,之后还能入党,并当了村主任。李刚表示确实“进去过”半年多,那是被景县公安局冤枉的,当时我不愿意走,后来公安局说好话我才走,还请你们帮我呼吁一下。
桑园镇政府人大主任张洪兴说:“征地的时候我没和刘连泉谈过,是和二女儿谈的,当时谈的时间很长,我们有录音、录像。谈的时候他提出过地价问题,土地局如何征收土地?当时我给她说了,我做不出明确的回答,你可以去县土地局问,公告上是6万一亩,到老百姓手里是48000元一亩,12000元留给集体了,这个百分之二十我解释不了,你们可以去问土地局,让土地局去解释,我们执行的是土地局的相关法律规定。按我的理解是土地三权分离,土地局征收土地应该对村委会,土地局给我们的文件该张贴的张贴了。”记者说:“能否给提供一份相关的资料?”桑园镇政府人大主任张洪兴表示:“可以,我给你们提供全套相关资料。”
谈到接访,张洪兴向记者表示,接访的时候我没有做任何承诺,大多数谈的是感情,我和刘娜说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地方,所有问题回去解决”。
记者问:“有没有人提过回去之后可以放你爸爸出来取保?或她有没有提过回去了把她老爹放出来?”
桑园镇政府人大主任张洪兴说:“这个事情我记不清了,最起码不会答应。”
记者采访刘娜时,刘娜说:“当时桑园镇政府人大主任张洪兴提出只要我回去,可以取保我爸,所以我就跟他们回来了,桑园镇政府领导在这件事情上还是守信用的,回来后也确实顺利把我爸取保了。”
对于刘娜和镇政府谁谈到钱的问题,张洪兴说:“至少我没法回答这个问题。”
在对镇政府指派的了解本次征地情况的桑园镇政府人大主任张洪兴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其也难以说清被扣除的征地补偿款的百分之二十到底是做什么用的,而大第九村委会的领导含糊不清,对于记者提出的相关征地手续问题,张洪兴主席表示有相关文件,自己不是那么清楚,作为两级征地的主体,镇和村是怎么征到这些土地呢?
大第九村村民说:“在征地前从来没有开过村民代表会,更没有征求村民的意见,我们从没看过这次征地的相关手续及相关部门的征地文件,就是让我们在一个领款表格上签字。他们(桑园镇政府和大第九村委会)所说的如果想种地的可以置换蛮子坟的土地纯属胡说,我们村在蛮子坟根本就没有机动地,怎么置换?”
采访中,村民表示,这次征地每亩6万元还没有村里个人开发小产权房的价格高,人家小产权房征地还每亩8万呢!而政府征地做商业开发的才给我们6万每亩,并且还被扣20%。
大第九村书记薛建强也曾向记者表示,刘连泉身体不好,当时去阻工要说砸破玻璃有可能,但说砸到挖掘机活塞杆这不可能,对此我也怀疑。薛建强说:“在派出所见到刘连泉时,刘连泉自己也认为没有多大事,只是说砸了几块玻璃,没有提到砸了挖掘机活塞杆。”
村民还向记者反映了大第九村主任李刚的弟弟把持了村里的几乎所有大小工程,如果有工程被其他人干了,李刚的弟弟会对施工的人员千方百计的阻挠,甚至暴力解决,让即使是拿到工程的人也不敢干、干不了。其除了揽下村里的各种工程外,近几年,李刚的弟弟还大量购买村里土地建设小产权房,卖给村里和外村人员,大量敛财,老百姓在村里建房建不了,但李刚之弟却能大肆建房。本来有的占老百姓的地建房承诺不要钱,房子建好后李刚之弟却以赔了为由,又每户要了几万元,不然不给钥匙。为了敛财,李刚之弟李胜是想方设法克扣百姓钱财记者采访时发现村里的所谓“新民居”还在热火朝天的施工。
采访桑园镇政府人大主席张洪兴时,张主席坚定的表示当时镇政府和刘连泉的家人商谈占地补偿时刘连泉家人要了高价,当时有录音、录像,可以连同征地的全套手续一起提供给记者,但直到记者发稿时,张洪兴主席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
在宣传部门领导协调下,记者发稿前再次去吴桥县国土资源局落实相关情况时,吴桥县国土资源局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受单位指派,接受采访,孙姓工作人员表示:“我也没去过征地现场,据我了解的情况,他(刘连泉)家的地是在第四批征地范围。”对于刘连泉的名字为什么没有出现在征地名单,孙姓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漏签了。”她还表示吴桥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材料中,征地总面积和名单总面积相符。在该土地调查确认表第二项土地使用权情况里,大第九村一共50个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合计为15.0915公顷,正好是吴桥县政府在大第九村第四批征收土地的总额,如果刘连泉家的地如孙姓工作人员所说在此次征地范围,那么吴桥县政府是否存在明显的征报不符的情况?吴桥县政府是否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存在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呢?
记者从土地局拿到的吴桥县土地调查确认表显示,2017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桑园镇大第九村位于该村北侧、京杭运河东侧(一号地、二号地)的土地,经吴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勘测定界,与桑园镇大第九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共同调查土地权属、清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现将有关情况确认如下:一、土地情况:耕地13.5529公顷、林地0.2326公顷、建设用地0.2324公顷、未利用地0.3458公顷、合计15.0915公顷。在该土地调查确认表第二项土地使用权情况里记者发现,大第九村一共50个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合计为15.0915公顷,该土地调查确认表却没有刘连泉的名字,也没有他的5亩多土地,既然没有列入到征收名册,刘连泉家的5亩多地为什么却被吴桥县政府给征呢?
据北京世银律师事务所霍春彪律师陈述,2018年8月6日他去国土资源局向耕保部门及分管领导了解咨询,与刘连泉家承包田有关的征地只有吴桥2017年第四批次征地,但经查询该批次征地档案,批前土地使用权调查确认登记表中未有刘连泉家承包田,存在征报不符情况。
当事人的律师收到2018年8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冀政复不(2018)225号’载明:“本机关认为,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行为与申请人所反应的当地政府实施征地行为,属于不同的法律行为。申请人的承包地不在冀政转征函(2017)517号批复批准征收范围内,与该征地批复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刘连泉家的土地不在省政府批复批准征收范围内,那么他家的承包地到底到哪儿去了呢?
对此,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