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太仓首席记者顾志敏 通讯员 周琦)“民间河长”被称为河长的“眼睛”,他们是河长的补充,是治河护河的宣传员、反馈河道突发情况的信息员,更是河道保护的监督员。日前,太仓市河长办制定出台了“民间河长”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宽治水力量,让“民间河长”成为党政河长的有益补充。
根据该实施方案,“民间河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他们的工作范围是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河长制知识普及、河长制公益活动,倡导生态文明理念,自觉践行爱水护水行动,监督并举报企业、个人破坏水环境、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协助河长监督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据了解,“民间河长”的组成将结合河湖所在地域、水域特点,设立河湖管护“志愿者队伍”“社会团体”“民间河长”三种形式。太仓市河长办希望广大在校学生、退休人员、沿河居民等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并组织发动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开展志愿服务行动,为实现河长制工作目标共同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民间河长”制度建立后,太仓全市各级河长办将组织“民间河长”进行培训,对“民间河长”上报的问题督促主体责任单位给予回应,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对于优秀的“民间河长”,将通过基层推荐,选送苏州市“双百优秀河长”评选,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河湖管护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