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耿莉)日前,姑苏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撞开警车夺路逃跑的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今年5月的一个上午,高某开车途经西环路和干将路路口时,被接到核查指令的交警依法拦截核查。高某因其车辆两年逾期未办年检,竟然拒不服从交警指挥停车,反而强行驾车逃离。
交警随后在西环高架金门路段将该车再次拦停。不料高某依然不服从交警指令,强行撞开2辆社会车辆以及停在前方的警车后逃离现场。警方根据沿途视频监控记录,迅速把高某查获。
日前,姑苏法院在白洋湾街道“古街水巷巡回法庭”内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审理后,认定高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法庭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高某拘役四个月。
姑苏法院刑庭庭长黄晓虹通过本案提醒市民: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任何公民或单位都应予协助配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以妨害公务罪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