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记者 邹强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系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建设法治型党组织为引领,根据《2018年法治苏州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依法治市任务。2017年,苏州法治建设满意度又超95%以上,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细化列明责任清单,为法治建设布好局
为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实施办法》,我市结合实际拟定并由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定位及主要职责,细化列明责任清单。
同时,我市将市委、市政府两办《全面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明确的222项任务和《2018年法治苏州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53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推进时序进度。
推动法治型党组织建设“苏州首创”
建设法治型党组织,是苏州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创新之举;也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
苏州市委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于2015年3月出台《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法治型党组织这一重大命题。随后启动《苏州市法治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有力推动了我市各领域法治型党组织建设。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与探索,让法治型党组织成为苏州党的建设的响亮品牌。
今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对标实践年,我市将重点推广一批法治型党组织的成功经验,同时,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法治型党组织的意见》要求,我市对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分解70项具体任务,部署20个重点项目,逐一推进,积累经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总体布局初步成型。
坚持司法为民,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7年4月,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与辖区通安镇树山村开展首个“无讼村居”共建活动。法官定期走访树山村,举行法治讲座,结对联系,及时沟通信息,发现有涉诉纠纷苗头及时化解,受到村民们的热烈欢迎。共建活动开展至今,树山村没有一起纠纷起诉到法院,真正实现了“无讼”的效果。今年,虎丘法院又先后与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山横塘街道、枫桥街道签约共建“无讼村居”。目前,虎丘法院“无讼村居”共建活动正持续推进,并在工作中形成经验,力争在高新区各乡镇进一步推广。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在进行相关调研后表示,苏州基层法院“无讼村居”共建活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探索多元化解纠纷、发扬“枫桥经验”的有益尝试。
近年来,我市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正推进政法跨部门业务协同平台三期项目建设。积极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高办案效率,智慧法院、智慧检务、警务大脑得到进一步提升。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力推进庭审直播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庭审网络直播总数达27826件。全面推进审判执行流程全公开,将流程信息同步传输至外网公开平台,并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向当事人进行推送。当事人可在“执行信息公开”界面在线查询执行立案、查封、扣押、拍卖等10项关键节点信息。
“关爱民生法治行”成为苏州特色
今年,我市深入开展以惩戒“老赖”全民行动,加强品牌保护保障品质生活,“你点我查,眼见为食”食品安全透明执法专项行动等12项项目的第十届“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再次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自2007年起,我市持续开展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通过法治手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获益受惠,在实践中逐渐打造了富有苏州特点的“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品牌。“关爱民生法治行”把民生领域重点问题进行项目化管理,每年规定时限完成一定数量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市级层面已实施100多项惠民实事工程,县市区突破1000项,内容涵盖司法救助、食品安全、医疗救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诸多民生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
同时,我市完善法治惠民的推进机制,结合实际,从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反馈中,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建议案中,从“六个一”大走访活动中,汇总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紧扣民生法治,精准立项。从构建中小学生权益保护与法律援助网络、严打侵权假冒犯罪净化生产消费环境、食品安全透明执法守卫“舌尖上的安全”等方面入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此外,我市加快推广公共法律服务“太仓模式”,探索设立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清单落实。在今年江苏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评比活动中,我市的“全国首创公益诉讼新机制”、“借鉴新加坡经验,创建民众联络所”等5个项目上榜,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4月16日,全国首个全部以宪法为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场馆——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正式开馆。1300多平方米的场馆内,全部以宪法为布展内容。馆内布展突出了宪法诞生与宪法演进历史中苏州的人文背景与历史记忆,以苏州人的视角展现了宪法诞生的国家记忆,回顾了苏州近四十年发展中展现的宪法精神和实践,集中反映了法治苏州建设的实践成果。4月份开馆至今,已接待各地各部门参观学习121批5400余人次。
苏州将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
9月19日,市领导赴苏州宪法宣传教育馆参观学习。市委明确将宪法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习计划,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认真贯彻实施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专题报告,并邀请南京审计大学校长、江苏法学会法理学、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旺洪为全市政法各部门专题辅导讲授“新宪法修正案与依法治国”。
全市以宪法宣传教育为依托,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以融合创新为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工作目标精准化、普法举措项目化、考核评估体系化、基础建设专业化,高质量推进法治苏州建设。
我市深入推进落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苏州建设。市委政法委会同苏大法学院开展《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课题研究,并完成白皮书的编纂工作。启动第四届苏州法治文化节,坚持融合发展理念,实施“全媒体广覆盖”行动,推动宪法精神走入市民群众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