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仓出台《太仓市困难家庭收入弹性评定办法(试行)》,在测算家庭收入时,首次考虑不同家庭、不同人员的实际劳动力情况,建立收入弹性评定体系。通过制定不同收入系数,科学合理核算家庭实际收入情况,促进精准救助、精准帮扶。
据了解,太仓现行的被救助家庭收入核算方式一定程度忽视了特殊家庭的劳动力资源结构、个人的就业发展空间等,有可能造成实际困难家庭无法纳进救助体系、打压部分救助申请人的劳动积极性,影响到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基于此制订了《太仓市困难家庭收入弹性评定办法(试行)》。
“例如张某,一户2人,重病无工作,女儿9岁在校读书,家庭月总收入为2200元(租金收入),纳入我们的低保边缘,根据过去的规定,补助金为0。”太仓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出台新办法后,若经评估,本人无自理能力,可按照家庭收入系数(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重病、重残完全无自理能力,需要成员陪护照顾的家庭)一名人员0.7计算。比如张某家庭月总收入记为2200×0.7=1540元,符合低保。这样,张某这家的低保补助金每月可达到1498元。
据了解,本《办法》制定了家庭收入系数及个人劳动收入系数,明确四类特殊家庭及六类个人的适用范围。考虑长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重病、重残完全无自理能力,需要成员陪护照顾的家庭、有未成年人的丧偶单亲家庭等特殊家庭在实际生活中支出过大、劳动力无法完全工作;考虑重病或重残人员、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等人员由于年龄、身体等因素导致实际外出劳动不便等实际情况,鼓励困难家庭成员通过自我劳动实现自我价值,提升生活质量,进一步推动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苏报融媒记者 顾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