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是很多老新村居民一直盼望的事,我们《苏州新闻》栏目也曾多次予以关注。昨天,市住建局发布《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午,姑苏区水景丽舍小区9幢的居民,正费力地从四楼往下搬运物品。这是一座临街商住两用楼,1至3楼商用,4楼为住户。长期以来,居住在楼上的老人都饱受上下楼梯的烦恼。两年前小区居民自发组织加装的电梯,却在今年4月,因为“未批先建”被执法部门贴上了封条。
如今,像这样的难题,有望得到破解。根据市住建部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住宅都可以增设电梯。增设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按照征求意见稿,在具体操作层面,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此外,政府可给予不超过每台20万元的资金补贴,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各管线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意见允许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人大代表、律师朱建民说,从政策导向来看,会促进和鼓励小区居民来加装电梯,对居家养老制度的真正落实都是一个利好消息,应该也是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方面。
市民可在11月30号前向相关部门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