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瓶、纸巾、烟盒、果皮、瓜子壳……为了图省事,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会将这些本应放入垃圾桶的物品从车窗抛向路面上,这些垃圾不仅污染了城市环境还有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近日,市民施女士就因为在车中将垃圾扔到道路上被罚了20元,这也是太仓首个因车窗抛物被处罚的案例。
当天上午9时20分,城管城中中队执法队员杨伟、张瑞西在小北门街开展小微违法执法过程中,发现机动车道上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SUV机动车从驾驶室扔出一个烟盒,两人立即上前告知其行为已经违法,并请当事人施女士将车辆停到路边停车位配合调查。施女士在听清法律说明后,整个执法过程都比较配合。当天,她因为车窗抛物被处以20元的罚款。
车窗抛物,看似小事,却可能带来致命的灾难。车窗抛物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会给环卫工人造成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车窗抛物还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在行驶途中,如果前方车辆突然从车窗扔出一样东西,都有可能让后方车辆的司机受惊,急打方向盘躲避或者急刹车,这种突然的行为极易造成意外,发生刮碰或者追尾事故。因此,再小的车窗垃圾都能在瞬间变成一颗“炸弹”,成为导致车祸发生的诱因。据相关媒体不完全统计,我国城市每年因车窗抛物死亡人数在400人左右。
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同时,《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是违规行为。根据该《条例》第五十一条,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整体市容环境,营造文明行车环境,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之际,前段时间,由太仓城管部门主导,联合交警开展车窗抛物查处行动正式启动。“车窗抛物,对车主而言,抛掉的是公德;对城市来说,失去的是文明。目前,城管和交警已经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接下来,这种联合执法行动还将继续开展。”太仓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呼吁说,每个市民都是城市的文明使者,在机动车辆日益增多的今天,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车主们更应文明守法出行,向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说“不”。(苏报融媒记者 顾志敏 通讯员 阚亚方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