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征求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代表对《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的意见和建议。
《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卧室和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厅),可以隔断出一间居室出租,居室人均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农工党苏州市委副主委张建红说,建议客厅是不可隔断,房子原来设计的套型结构,不应该去破坏。
苏州市总工会副主席都锗邑说,我们建议是不是加上。在符合消防居住安全的提前下允许隔断。
草案修改稿提出,出租房屋内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
苏州市安防协会技术创新委员会副主任肖圣兵说,租住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话是公共场所,大家还是比较认同的。可以不是一个家庭,可能很多家庭,可能很多单身汉在一起,视为公共场所比较合适。
大家还就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出租房消防安全和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具体内容和措施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条例》(草案)经过前期征求意见,截止目前,立法调研认证征集到488条意见建议,修改时采纳和部分采纳350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兆伟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