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9日),记者从常熟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结合 “263”、“331”专项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实际,常熟决定组织实施村庄人居环境“两创建三优化三提升”专项行动(简称“233”专项行动)。常熟市财政每年将拨出5个亿,完成300-500个村(组)的优化提升任务。
“233”专项行动,即创建无违法建设村(组)和无“散乱污”村(组);优化农村住房空间布局,优化村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村庄整体风貌;提升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和提升村庄用地节约集约水平。行动要求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组团为组织实施单元,对实施单元强调了19项具体的重点工作:围绕“两个创建”,要求组织实施管控违法建设、清除“散乱污”场所两项工作;围绕“三个优化”,明确了编制农村住房规划定位方案、鼓励农村住房整体或组团建设、提高村庄道路通行条件、实施村庄河道整治、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村内配套基础设施、加强村庄风貌建设、强化农村住房房型立面管控、着力保持村庄乡土特色九项重点工作;围绕“三个提升”,明确了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高村庄绿化覆盖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广泛发动村民主动参与、努力推动村民共治共享、完善激励和长效机制、规范村内集体土地使用以及组织实施土地软化和复耕复垦八项重点工作。
根据“233”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已完成农村住房规划定位方案,并已形成优化提升方案的村(社区)可向所在镇(街道)申报,经镇(街道)初审同意,报常熟市“233”专项行动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再由镇(街道)、村(社区)负责,按方案和时序有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同时,常熟市财政将对组织实施村庄人居环境优化提升的行政村(社区)进行奖补,用于“233”专项行动的投入,按每户3万元标准计算;对实施农村住房整村(组)建设或复耕复垦3亩及以上的,按每户5万元标准给予综合奖补,对实施农村住房每单元3户及以上、累计9户及以上组团建设或复耕复垦1亩及以上不足3亩的,按每户4万元标准给予综合奖补。
去年以来,常熟大力度推进“263”“331”“散乱污”整治等专项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特别是村庄内违法建筑的拆除,为农村住房空间布局优化、基础设施配套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据悉,此次“233”专项行动将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同时也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议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共建共享。(苏报融媒记者 袁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