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赵艾)日前,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此案中的“借贷行为”涉嫌诈骗违法。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相关线索及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原告王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原告和被告是朋友关系。被告需要生意资金周转,就向原告借款5万元,当时写有借据,约定借款利息为月利2分。到期后被告一直不还钱,所以来法院打官司。”今年7月,王某向法院递交了针对徐某的民事起诉状并提供了相关凭证。
接案后,承办法官找到被告徐某进行谈话。徐某说,当时我“被带到某写字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当场签下借条,上面写着‘借款2万元’,随后他们当场就给了我2万元现金,并叫我拿着钱,让他们用手机拍了照片。之后马上有人从我手中拿走了1.4万元。”
那么,实际6000元的款项,是如何变成5万元的呢?徐某解释说,他遇上了套路贷,辗转几次下来,债务越背越多。
“实在不敢跟家人说,也不敢报警,因为他们知道我家的地址。”徐某对法官说,这些小贷公司的“业务员”曾对他进行过恐吓和殴打。
法官通过梳理和王某有经济来往关系的账户后发现,王某跟许多小贷公司都有资金往来。
“虽然被告确实签了借据,也按了手印,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也有,但在这起案件中,有诈骗违法的嫌疑。”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意图借助法律途径,通过民事诉讼侵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是不法分子惯用的“套路”。不过,法院也掌握着借贷事实审查的丰富经验,不法分子的下场就是“自撞枪口”。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法官提醒:作为借款人一方,要加强风险意识,莫为“无抵押”“低门槛”秒放款”等虚假借贷广“告所欺骗。一旦误入骗局,也要敢于揭发、勇于维权,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的调查取证,尽量减少己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