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集体协商工作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近年来,苏州通过实施集体协商扩面建制、提质增效、履约兑现“三大工程”,截至目前,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集体协商阶段性工作成效明显。
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扩面建制的有效举措。该行动以企业文化建设为依托,通过开展集体协商优秀企业推介会等活动,引导企业劳资双方主动协商、坦诚沟通,营造企业集体协商的文化氛围。同时,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在提升集体协商效能方面,提高劳动报酬方面协商效能、针对性跟踪指导效能、提升集体合同质量等举措并行推进。推进集体协商履约兑现则通过四步实现。首先,把好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关、协商程序关、协商内容关以及审议、备案、公布程序关。其次,人社部门建立工资集体合同文本预审制度。集体合同草案依法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或工会组织将签订的集体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人社部门审查备案,生效的集体合同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第三,建立集体协商成果运行审议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公开运作制度。第四,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集体协商工作的职工满意度实施测评,从根本上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重视度和职工满意度。
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的建设有力助推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晶端显示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2009年到2015年,因为资产重组,公司虽然经历了“一年两次更名”,但是通过集体协商,实现了连续7年加薪10%以上,员工干劲足,公司效益倍增。2016年起,公司产品从智能手机向车载产品转型,要把订单吸引到苏州,就需不断削减成本,这样的背景下,公司无法继续持续延续多年的工资高增涨,如何平衡劳资双方的彼此利益,这对各方来说都是考验。职代会前夕,工会主持召开了7场“职代会事前说明会”,让全体代表对公司的现状和未来、工会的努力、资方的姿态有了充分的了解、理性的判断。职代会上,新的工资集体合同得到全票通过,信心满满,共同期待下一年度辛勤耕耘的收获,成为劳资双方共同的心声。
据介绍,苏州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效果显著,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大幅增长,依法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基本工资增长幅度普遍高于未订立的企业。截至2018年6月底,苏州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有效数3.14万份,涉及企业5.09万户,覆盖职工353.20万人。其中,指导企业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1488份,涉及企业2.55万家,覆盖职工131.57万人;指导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2.09万份,覆盖职工112.84万人。(苏报融媒记者 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