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吴中区纪委区监委积极顺应监察体制改革形势,创新探索全面融合磨合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有力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的起点。
推进监审分设,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根据省纪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设试点工作意见,区委出台《关于吴中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方案》,新设立第六、第七纪检监察室,与原有的第五纪检监察室,一起定位为监督检查室,履行对所联系地区、单位的专责监督检查职责,重点把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画好所联系单位“标准像”,更好地推进标本兼治,促进整个“森林”的良好生态。
整合反腐力量,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1月8日区监委挂牌成立后,把“全面融合”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对转隶干部和纪检干部进行交叉整合安排,通过集中轮训、团队拓展等形式加速融合、凝聚共识。挂牌成立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第一、第二监察员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发挥“探头”作用,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实现57家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驻全覆盖,持续开展派驻机构“六个一”综合分析工作,创新实施了《派驻工作“量化”周报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等制度,使监督更精准、更有效。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被监督单位会议600余次,同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650人次,开展对被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270余次,进一步凸显派驻监督优势。
突出问题意识,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推动实施,制发了《2017~2021年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巡察工作规划(修订)》《村(社区)全面巡察专项工作规划》《2018年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巡察工作计划》,完成了三轮区委巡察、两轮村(社区)“三资”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计划年底前再开展一轮区委巡察和村(社区)专项巡察。前两轮巡察累计完成巡察报告10篇,共发现问题131个,提出建议33个,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1条、信访件2件,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完成《吴中区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专题报告》,梳理出在乡镇、街道巡察中发现的三大类14项共性问题,并会同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落实建议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