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年初,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和招工的高峰期,也是农民工讨薪等各类劳动纠纷的高发期。相城法律援助中心推出“五步工作法”,创新探索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
第一步:立足法援窗口职能,积极搭建农民工维权服务平台。统筹规划,研究制定相关窗口规章制度,在提高服务窗口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把便民接待窗口建成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阵地。“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全年共为农民工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政策解答2236余人次。积极运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咨询登记,快速准确地分析和掌握来电来访人员的相关数据,实行季度性农民工法律咨询舆情分析,及时把握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点,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步:简化受理审批程序,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为确保农民工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降低了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的门槛。对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从制度层面上保障更多农民工的法律援助需求。对农民工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及时提供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案件,采取先受理、后补交证明材料的办法先予受理。
第三步:组建法律援助队伍,维权工作走向专业化道路。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组建了两支法律援助队伍。一是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发动辖区内各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团,组建了律师网络群。二是组建名优律师团,成员全部为律所主任或合伙人。充分发挥名优律师专长,加大办案力度。法律服务持续呈现专业化、高质量的特点。三是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为农民工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安全教育、扶贫帮困、社会调查等多次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民思我想,民需我为,民困我帮,民求我应”的服务理念。
第四步:创新办案模式,满足农民工快捷解决纠纷的需求。农民工对于案件的处理往往希望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利益,引导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站主动服务,与人民调解制度相衔接,建立了法律援助调解前置机制。以最少的投入,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农民工当事人权益,符合农民工朋友的心理需求,受到了一致好评,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五步: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农民工朋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载体,针对农民工群体编印了《法律援助宣传指南》、《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等刊物在法律援助窗口及工作站陈列并发放,同时在“相城普法”微信公众号中推送条例解读以及援助案例,使农民工们及时获取法律援助信息。此外,在重要节假日积极开展大型广场法制宣传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促进了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的解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法律援助的社会效应。(苏报融媒记者 周澜源 通讯员 顾萌萌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