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7日),相城区卫计局宣布,从2019年1月1日起,相城市民可到区档案馆免费查询2002年~2014年在相城区辖区内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也是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幼儿园、小学入学、出国办理签证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需要妥善保存。然而,长期以来,《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材料一般保存在助产机构。由于长期积压,纸质档案资料面临着保存安全风险高、易霉变及变质、管理不规范、查询不方便、医院搬迁遗失等突出问题。市民若是丢失出生证,需要到出生的医院寻找原始医疗记录,查询难度很大。若医院变迁、注销,部分早期签发的材料有可能流失、损坏,给市民的信息查询带来了诸多不便,也造成部分出生信息查无出处。
对此,相城区卫计局自2018年启动《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电子化工作,将辖区内包括区妇幼保健所、相城人民医院、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等12家医疗保健机构在内的2002~2014年的63772份《出生医学证明》纸质实体档案及电子档案移交给区档案馆,由区档案局统一收录、集中管理。
根据相城区《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整理的计划,2019年将完成辖区内医疗机构2015 ~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和电子化归档工作;2020年将完成2017~2018年《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和电子化归档工作;2021年起每2年完成上两个年度的档案整理和电子化归档,并将档案材料移交区档案馆 。
这意味着,今后,市民想要查阅《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可以直接前往相城区档案馆进行查询。据相城区妇幼保健所所长沈文英介绍,如果是新生儿监护人或新生儿成年后,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即可查询;如果是由他人代办查阅的,则必须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凭单位介绍信查阅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等材料,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应当由《出生医学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各地卫生计生局)出具同意查阅证明,经档案保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查阅。(苏报融媒记者 周澜源 通讯员 黄梅 文/摄)